望奎县政协网络问政办法(暂行)
网络问政是党委、政府听取民声、汇聚民智、推进民主决策的重要渠道,也是党委、政府联系社会、服务群众、创新社会管理方式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加强望奎县政协网络问政平台的运行和管理,确保问政办理工作规范及时、运转协调、监管有力,本着公信、高效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网络问政工作实行以下原则
1.实行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2.实行公开、便民原则;
3.实行前台受理、后台办理、及时反馈原则。
第二条 平台禁止内容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10.请勿张贴未经公开报道、未经证实的消息;
11.请勿张贴宣扬种族歧视、破坏民族、地区团结的言论和消息;
12.请注意使用文明用语,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原因对任何一位网友进行人身攻击、谩骂、诋毁;
13.请勿重复、大量发贴并张贴与所在论坛主题无关的消息和言论;
14.未经本平台同意,请勿张贴任何形式的广告;
15.请勿在留言中(标题和内容)加入各种奇形怪状的符号;
16.请勿在平台上就一个问题重复留言,这样会影响平台的效率,影响其他问题的求助和解决;
17.发布留言请注意以上几条规定,若有违反,本平台有权删除。
第三条 网络问政平台受理下列问政内容
1.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等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2.对全县各级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提供政务服务的企业和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质询、投诉和建议;
3.社会上的热点、难点问题;
4.事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益的问题;
5.其他问题。
第四条 网络问政平台对以下内容不予受理
1.咨询或投诉内容表述不清,无从调查或回复的;
2.信访部门正在办理或已经终结的信访事项;
3.内容相同、相近的问题已得到处理的;
4.不属于政府职责范围内的问题;
5.已进入司法程序的案件。
第五条 公众在网络问政平台反映情况应遵守下列规定
1.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他人,不得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方面的问题;
2.公众反映或投诉问题,应当注明具体联系方式,以便核实内容、反馈结果。
3.为了让有关部门了解投诉或问题留言中的相关情况,请写明时间、地点、事件经过。如有证据请一并上传,以方便上线部门及时受理、回复您的问题。
4.相关部门在受理的过程中需要一定的时间进行调查了解和处理,请网友们理解和耐心等待。同一个问题在短时间内还未回复的,请不要重复发帖。
5.请网友们注意文明留言,拒绝语言暴力和谩骂,让我们共同为阳光热线营造一个良好文明的留言环境。
6.网友对平台有任何问题咨询可拨打阳光热线服务电话:0455—6485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