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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3·15”普法宣传活动 筑牢消费者权益“保护墙”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15日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为普及消费者权益的相关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维权意识,引导广大群众科学、合理、文明消费,3月14日,县法学会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法治文化基层行’普法活动”。

  在中央大街繁华路段,工作人员通过设置宣传台、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向过往群众面对面宣传,提醒广大消费者如果合法权益受损,可拨打12315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同时也可以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申请调解,还可以向县人民法院起诉,依法维权。希望消费者们可以拿起法律武器,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的正当、合法权益。

  据了解,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单1500余份,宣传手册100余份,切实增强了广大群众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了解,切实提高了广大消费者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为营造良好、安全的消费环境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