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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奎县医疗保障局征集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公告最高奖励20万元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24日

为进一步深化打击诈骗医保基金违法犯罪行为,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条例》,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和参保人员合法权益,县医疗保障局决定从即日起开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管理专项整治,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我县医保基金使用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内容

(一)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行为:

1.分解住院、挂床住院;

2.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

3.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

4.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

5.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

6.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协助他人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参保人员有下列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行为:

1.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

2.重复享受医疗保障待遇;

3.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

4.参保人员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三)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和参保人员等人员有下列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行为:

1.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或者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

2.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和参保人员等人员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二、线索征集方式

可通过现场递交、信函、电子邮件、拨打监督举报电话等方式提交线索。

(一)电子邮箱:wkybj2024@163.com

(二)地址:望奎县政府街163号(县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股办公室)。    

(三)监督举报电话:0455—6801199(县医疗保障局)

(夏季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冬季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三、线索征集要求

(一)欢迎社会各界积极提供问题线索,提供线索时应尽可能列明问题发生的时间、项目、内容等具体情况,并附相关证据资料,对于明确可查的线索,将依法依规核查处理。

(二)鼓励当事人实名举报,对实名举报人的信息将严格保密,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提供的线索应避免以下行为:重复举报、已经办结的举报线索、法定途径予以解决的、匿名举报且无法提供证据材料的、被举报人主体灭失的、举报线索内容不具体、无具体被举报人及违法事项或超过追诉期的。

四、举报奖励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依纪依法、实事求是检举反映涉嫌欺诈骗保违法违纪违规问题,共同守护好老百姓的“看病钱”、“救命钱”。对征集来的问题线索经核实情况属实,并进行处理的问题线索,县医疗保障局将根据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黑医保发〔2023〕92号)对举报人提供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予以一定金额资金奖励,最高可奖20万元,并依法依规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特此公告。


望奎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