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民办幼儿园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的行动方案
望政教体发〔2024〕7号
关于开展民办幼儿园消防安全集中
除患攻坚大整治的行动方案
为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消防安全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知》及省、市、县安全会议要求,进一步压实行业监管主体职责,教体局从即日起利用1个月时间,对全县民办幼儿园开展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两个至上”、立足“两个根本”,充分认清当前极其严峻的火灾形势,全面排查风险隐患,严格落实重点整治要求,压紧压实消防安全责任,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切实提高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以全方位、立体化火灾防控格局,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发生,推动全县民办幼儿园安全稳定有序向前发展。
二、整治范围
全县35所民办幼儿园,其中城镇24所,乡村11所。
三、时间安排
从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
四、整治重点
(一)安全疏散条件方面
1.是否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通道问题。
2.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存在损坏情况。
3.是否结合实际制定了消防应急疏散预案,是否组织师幼进行应急演练,教师及保育员是否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幼儿逃生技能。
(二)消防设施设备方面
1.火灾烟感报警器、消防水泵、排烟设施是否损坏,是否存在年久失修问题。
2.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存在损坏问题。
3.灭火器是否充足,及灭火器是否存在过期问题。
(三)其他消防安全隐患问题
1.室内是否有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室内充电情况。
2.室内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及使用大功率电器问题。
3.室内是否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情况。
五、工作措施
(一)集中开展大排查行动
全面发动民办幼儿园结合《关于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江西新余市“1.24”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当前消防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全覆盖无死角全方位开展隐患排查,坚决杜绝走过场,应付了事情况发生。
(二)集中开展大整治行动
各幼儿园要将排查出的问题,登记上账,实行销号管理。对逾期不改或拒不整改的幼儿园,将充分运用查封、停业整顿等手段,加大惩处力度。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三)集中开展大曝光行动
对隐患问题特别突出的幼儿园,通过媒体予以曝光,警示各民办幼儿园要时刻绷紧安全隐患意识这根弦,坚决将消防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集中开展大演练行动
各民办幼儿园要制定消防演练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演练,着力提升师生初起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能力。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日至3月7日)
各幼儿园要结合本园实际,制定消防应急演练预案,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教师学习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召开一次消防安全专题会议,进行一次消防疏散演练。
(二)排查整改阶段(3月8日至3月15日)
各幼儿园要全面排查风险隐患点,建立台账,逐项销号,落实整改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确保大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督导评估阶段(3月16日至3月31日)
校外机构监管股将对照消防安全检查清单,逐家逐户再次进行检查,对整改不到位的幼儿园纳入年检不合格等次,并组织人员进行挂牌督办。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幼儿园园长身为第一责任人,要充分认识当前消防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站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高度,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好消防安全工作,把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作为当前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政治任务来抓。
(二)加强部门协调。各幼儿园要与相关部门做好协调工作,配合各部门开展检查,逐步完善软件工作及硬件设施,让消防工作迈上新台阶。
(三)强化督导问效。各园长要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日常工作中,责任落实到人头,校外机构监管股对存在问题严重的幼儿园,将实行跟踪督办,对发生有人员伤亡事故的幼儿园,将启动责任倒查机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望奎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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