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望奎县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06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望奎县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望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55日 

望望奎县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方案

20212025年)

为切实加强黑土地保护,夯实粮食产能根基,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黑政办规〔202140号)、《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绥化市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绥政办规〔2022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好、利用好黑土地的指示批示精神,大力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保障粮食产能、提升耕地质量、促进黑土耕地资源持续利用为目标,突出水土流失治理、基础设施建设、耕地质量提升、农业绿色生产,逐步改善黑土耕地设施条件、内在质量、生态环境,切实保护好黑土地这一耕地中的大熊猫,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2021—2025年,全县落实黑土耕地保护利用示范区面积118万亩(含黑土地保护标准化示范区面积10万亩以上)。

2025年,全县建设黑土高标准农田面积累计达到200万亩,治理大中型侵蚀沟158条,小型侵蚀沟232条;免耕少耕秸秆覆盖还田、秸秆碎混和翻埋(压)还田等保护性耕作面积累计达到464.5万亩次(每年实施92.9万亩),有机肥深翻还田面积累计达到117.2万亩(2021年实施23.2万亩,2022-2025年实施94万亩);土壤有机质含量平均增加1/千克以上;旱田平地耕作层平均达到30厘米以上,坡耕地耕作层平均达到25厘米以上,水田耕作层达到20—25厘米,有效遏制黑土耕地退化趋势,基本构建形成持续推进黑土地保护利用的长效机制。

三、实施内容

(一)加强耕地数量管控。采取三严措施,依法加强黑土耕地数量管控,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1.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牢固树立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责任,充分发挥农业大县和粮食主产区重要职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严格落实规划指标,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2.严格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和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数量,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须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表土剥离和利用。坚持计划指标跟着项目走,以真实有效的项目作为配置计划的依据。保障全县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优先保障民生、环保、基础设施等重点项目用地需求。

3.严格土地执法。全面加大黑土耕地保护违法违规问题执法力度,及时发现、严肃查处土地违法特别是乱占耕地、破坏耕地、盗挖黑土等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重点整治产业类、公共管理服务类项目实质性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尤其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问题。

(自然资源局牵头,农业农村局配合,各乡镇政府落实)

(二)加强耕地水土流失治理。坚持水土保持工程与耕作、生物措施相结合,实行三治结合,防治黑土耕地水土流失。

1.治理坡耕地。采取修筑地埂植物带、少免耕秸秆覆盖、深松等水土保持综合措施,科学配置农田道路、防护林和沟道构建导排水体系,完善蓄水、导水、排水等水土保持配套设施。

2.治理侵蚀沟。结合小流域综合治理,开展大中型侵蚀沟治理,通过工程措施稳固后,栽种护沟林草等生物措施恢复生态。结合黑土高标准农田建设,采取侵蚀沟治理等工程及生物措施,治理修复耕地中的小型侵蚀沟。

3.防治土壤风蚀。建立高标准农田绿色屏障,防治土壤风蚀。重点推进农田防护林网建设,采取高留茬免耕和粮饲轮作,增加地表覆盖度,减小或遏制田面表土流失。在防护林与农田之间,采取工程措施,治理树影地,提高耕地资源利用率。

(水务局牵头,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局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各乡镇政府落实)

(三)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依托黑土高标准农田建设,开展田间配套工程建设。优先在两区实施黑土高标准农田建设,巩固和提高两区综合生产能力。

1.推进农田灌排体系建设。按照区域化治理,灌溉与排水并重,渍、涝综合治理的要求,加强骨干工程与田间工程的有效衔接配套,完善田间排灌渠系,对骨干输水渠、渠系建筑物等工程进行配套完善和更新改造。因地制宜推进水田条田化建设。

2.推进田间道路建设。按照农机作业和农资、粮食运输需要,优化机耕路、生产路布局,推进路网密度、路面宽度、硬化程度、附属设施等规范化建设,使耕作田块农机通达率平原地区达到100%、丘陵地区达到90%以上。

3.加强农机化建设。推广适于生态、高产农艺技术的农业机械,推广应用大马力拖拉机、秸秆还田机、翻转犁、深松机、免耕播种机、旱田高效节药喷雾机、有机肥抛撒机等先进农机装备。到2025年,新增100马力以上拖拉机120台,保有量达到800台以上,农机总动力达到74万千瓦以上,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稳定在98%以上。

(农业农村局、发展和改革局、水务局按照职责分工牵头,各乡镇政府落实)

(四)加强耕地质量提升。坚持农机农艺融合,优化耕作制度,推进种养结合,分类推行三个实施,增加秸秆、畜禽粪肥等有机物补充回归,提升土壤有机质含量和基础地力。

1.实施耕地深松轮作。推行深松(翻)整地,打破犁底层,增加土壤通透性和耕层厚度,建立土壤水库,提高土壤抗旱防涝、蓄水保墒能力,实现春旱秋防。逐步建立米豆、米豆薯、米豆杂、米豆经等二二三三轮作制度,实现耕地用养结合和各作物均衡增产增效。

2.实施保护性耕作。以秸秆还田为核心,旱田因地制宜采取免耕少耕秸秆覆盖还田、秸秆碎混和翻埋(压)还田;水田采取秸秆粉碎翻埋还田、原茬旋耕和原茬搅浆整地,提升土壤有机质,培肥地力。

3.实施有机肥还田。坚持种养结合,将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或按比例与秸秆混合高温发酵生产有机肥还田。采用粪肥还田专用机械施用有机肥,结合秸秆粉碎实施深翻整地作业。

(农业农村局牵头,各乡镇政府落实)

(五)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发展绿色低碳、节约集约农业,深入开展三节,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提高农业用水效率,推动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

1.节约化肥投入。全面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改进施肥方式方法,推广高效新型肥料和配套施肥技术,提高化肥利用率,实现减量增效。强化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支持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改造升级。通过市场化运营模式,在养殖密集区建设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中心,推进畜禽粪污肥料化生产,以有机肥替代化肥。

2.节约农药使用。强化病虫疫情监测网点建设,科学指导防控,实现精准用药。更新改造施药机械,推广科学规范用药技术,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农用残膜回收处理,防治农业面源污染。

3.节约利用水资源。旱田区因地制宜发展坐滤水种、喷灌等旱作节水技术;水田区通过完善田间渠系配套基础设施,减少水资源损失率。大力推广水稻节水技术,提高田间用水效率。

(农业农村局、绥化市望奎生态环境局、水务局按照职责分工牵头,各乡镇政府落实)

(六)加强监测评价体系建设。实施三个建立,合理布设耕地质量监测调查点,完善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建立黑土耕地质量监测体系,加强黑土耕地质量变化规律研究。

1.建立黑土耕地监测网点。建立健全黑土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和调查点,加强黑土耕地质量监测数据汇集和共享。

2.建立黑土耕地保护监测体系。积极探索利用地理信息系统、物联网技术等现代化手段,建立黑土耕地质量监测体系,完善病虫疫情监测预警体系。

3.建立实施效果评价制度。积极探索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黑土地保护措施相结合方式,积极探索第三方评价机制,开展黑土地保护利用工程实施效果评价,监测黑土地保护实施效果。

(农业农村局牵头,各乡镇政府落实)

四、分区保护技术路径

根据全县地形特征、自然条件、土壤类型、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农业生产实际等因素,将全县黑土耕地划分为3个类型区,实行分类施策、综合治理、重点保护。以培育增肥、保育培肥、固土保肥、改良培肥等为主攻方向,因地制宜落实龙江模式”“三江模式等关键技术模式,探索确立一批整乡(镇)、整村、整片推进的黑土地保护示范区。

(一)漫川漫岗黑土区。

1.分布。

本区包括东郊镇、望奎镇、火箭镇、厢白乡、灵山乡、后三乡、县第一良种场、县种畜场和卫星镇北部、通江镇北部以及先锋镇东部等地带。

2.保护措施。

1)以有机质全耕层补给、增加耕层厚度、建立肥沃耕作层为重点,推广以秸秆翻埋(压)还田为核心技术,因地制宜实施秸秆碎混还田、少免耕秸秆覆盖还田等保护性耕作技术。

2)在种养结合区因地制宜实施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还田,与秸秆粉碎深翻还田同步作业。

3)推广一主多辅轮作模式。

4)完善灌排设施,规范化改造低洼内涝区排水系统。

5)因地制宜开展田块整治,完善包括农田防护林在内的农田基础设施建设。

(二)丘陵漫岗黑土区。

1.分布。

本区包括灯塔镇、莲花镇、惠七镇、恭六乡、东升乡、海丰镇、县第二良种场和卫星镇、通江镇沿呼兰河走向的部分村屯。

2.保护措施。

1)坡耕地推行科学配置农田道路、防护林和沟道构建导排水体系,完善蓄水、导水、排水等水土保持配套设施,拦蓄和疏导地表径流。

2)实施少免耕秸秆覆盖、大垄条带种植、深松、增施有机肥等措施,阻控坡耕地侵蚀退化,保水增肥。

3)大中型侵蚀沟采取修建沟头跌水、沟底谷坊等沟道工程防护设施,营造沟道林草防护措施,配合沟道削坡、生态护坡等措施,构建完整的沟壑防护体系,以有效控制沟头溯源侵蚀和沟岸扩张。

4)小型侵蚀沟实施生态固沟、绿色过水通道、秸秆填沟等综合治理措施,控制侵蚀沟进一步发展或将侵蚀沟修复为耕地。

(三)水田黑土区。

1.分布。

本区包括先锋镇的原富饶乡、火箭镇的原富源乡(白三村除外)、县林场、渔种场和通江镇、先锋镇、后三乡的部分村。

2.保护措施。

1)推广以水稻秸秆翻埋、旋耕、原茬搅浆为核心技术,合理配施有机肥的三江模式,增加土壤有机质,改善土壤结构,培肥地力。

2)以地表水置换地下水,保护利用地下水资源。

3)规范化改造低洼内涝区排水系统,完善农田基础设施。

4)因地制宜开展田块整治,完善农田基础设施。

5)推广水稻节水控灌技术,提高田间水利用率。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县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绥化市望奎生态环境局、林业和草原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按照本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制定年度黑土地保护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和任务清单并组织实施,落实治理任务到地块。财政、发改部门负责协调落实资金计划,相关部门按职责落实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内容。各乡镇对辖区内黑土地保护工程负责,加强对黑土地保护利用实施监督管理,每年底向县政府报告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情况。

(二)强化政策统筹。统筹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高标准农田建设、秸秆还田、深松整地、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保护性耕作、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等政策,实行综合治理,形成政策合力。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支持保护性耕作、精量播种、秸秆还田、有机肥抛洒等相关农用机具购置。加大有机肥还田政策支持,有机肥田间贮存和堆沤用地按设施农业用地管理。落实国家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

(三)强化科技支撑。依托省黑土保护利用研究院和省黑土地保护利用专家组技术优势,推广黑土保育、保护性耕作、水土流失治理等黑土地保护利用技术模式。组建黑土耕地保护科技创新队伍,为黑土耕地保护技术创新提供支撑。深入开展技术培训,提高各类农业农村人才黑土耕地保护意识和能力水平。

(四)强化多方协同。强化财政、发改、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水务、生态环境、林草等多部门合作。明确政府、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经营主体、农户等各自责任,逐步建立政府引导、多元筹资的黑土地保护投入机制。以标准化示范区为重点,多主体协同、多政策协力、多技术合成,建设黑土地农田系统、资源利用、生态环境可持续的示范区。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

(五)强化示范带动。以黑土高标准农田建设为载体,综合组装项目资金,支持建设一批整乡(镇)、整村、整片推进的黑土地保护样板。加大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力度,利用专业合作、土地流转、土地托管等形式,引导土地向新型经营主体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促进耕地集中连片生产,为黑土地保护利用创造条件。发挥寒地黑土、绿色有机、非转基因优势,推进黑土地保护与发展高效农业、品牌农业的有机结合,提高黑土地保护利用综合效益。

(六)强化宣传培训。加强黑土地保护利用科技人才队伍、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和高素质农民队伍建设,开展黑土地保护利用培训,提高黑土地保护利用科技含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及新媒体平台,宣传黑土地保护利用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科学知识,推介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黑土地保护,提高全社会黑土地保护意识。

附件:1.2021—2025年全县黑土耕地保护任务分解表

2.2021年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表

附件1

2021-2025年全县黑土耕地保护任务分解表

序号

乡(镇)

示范区面积

(万亩)

保护性耕作

有机肥深翻还田

每年实施面积(万亩)

5年累计实施面积(万亩次)

2021年实施面积(万亩)

2025年实施面积(万亩)

5年覆盖面积(万亩)

1

先锋镇

11.17

11.17

55.85

2.79

2.84

14.15

2

火箭镇

10.82

10.82

54.1

2.70

2.74

13.66

3

通江镇

8.64

8.64

43.2

2.16

2.18

10.88

4

卫星镇

8.15

8.15

40.75

2.03

2.06

10.27

5

海丰镇

7.39

7.39

36.95

1.85

1.87

9.33

6

灯塔镇

6.1

6.10

30.5

1.52

1.54

7.68

7

后三乡

6.04

6.04

30.2

1.51

1.53

7.63

8

厢白乡

5.22

5.22

26.1

1.30

1.32

6.58

9

莲花镇

4.98

4.98

24.9

1.24

1.26

6.28

10

恭六乡

4.84

4.84

24.2

1.21

1.22

6.09

11

惠七镇

4.71

4.71

23.55

1.18

1.19

5.94

12

灵山乡

4.36

4.36

21.8

1.09

1.10

5.49

13

东升乡

4.21

4.21

21.05

1.05

1.06

5.29

14

东郊镇

4.07

4.07

20.35

1.02

1.03

5.14

15

望奎镇

2.2

2.20

11

0.55

0.56

2.79

合计

92.9

92.9

464.5

23.2

23.5

117.2

备注:1.依据《绥化市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分解任务确定;

      2.保护性耕作面积包括:旱田秸秆翻埋(压)、碎混、少耕免耕秸秆覆盖还田;水田秸秆翻埋、原茬旋耕、原茬搅浆还田。

附件2

2021年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表

序号

行政区域

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万亩)

2021年建设面积

其中标准化示范区

1

卫星镇

2.875

2

莲花镇

2.419

3

灯塔镇

1.408

4

东升乡

2.558

5

恭六乡

3.3

3.3

6

合计

12.56

3.3

望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