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殡葬“四项”基本服务收费标准的合理性,建立完善殡葬服务体系和价格制度,我县拟制定殡葬“四项”基本服务收费标准。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黑龙江省价格听证目录》等规定,现将听证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听证会参加人及听证人名单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
本次听证会召开时间为2025年4月14日上午9点至11点(请提前15分钟入场签到)。
二、会议地点
望奎县发展和改革局三楼西会议室(望奎县交通街18号)
三、参加人员
(一)听证会参加人员(24名)
1.消费者代表(10人)
姜晓会 女 盛世豪城小区居民
刘云艳 女 烟叶小区小区居民
白艳侠 女 慕松学府小区居民
滕清海 男 城建小区居民
柴星力 女 和谐家园小区居民
杨天阁 女 阳光热力小区居民
顾秀莉 女 粉厂小区居民
高明丽 女 和谐家园小区居民
刘达静 女 金穗小区居民
赵春义 女 城建小区居民
2.经营者代表(2人)
郝洪光 男 望奎县殡仪馆
陆 颖 女 望奎县殡仪馆
3.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人)
张凤国 男 望奎县人大社会建设委
刘立刚 男 望奎县政协提案社法委
4.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参加人(10人)
陈煊伟 男 望奎县政府办
高广凯 男 望奎县民政局
王立娜 女 望奎县财政局
赵 爽 女 望奎县司法局
彭喜望 男 望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赵丽茹 女 望奎县审计局
林立波 男 望奎县营商局
赵珊珊 女 望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协会
杨 威 男 望奎县社会救助服务中心
郭树涛 男 望奎县总工会
(二)旁听人(3人)
胡大鹏 男 豪绅家园小区居民
王炳妍 女 城建小区居民
李艳双 女 和谐家园小区居民
(三)听证人(3人)
关茂铮 男 望奎县发展和改革局
何景海 男 望奎县发展和改革局
殷晓东 男 望奎县发展和改革局
四、听证方案要点
(一)依据和理由
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第7号令);
(3)《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第8号);
(4)《黑龙江省定价目录》(黑发改规〔2023〕1号);
(5)《黑龙江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目录》(黑发改价格〔2024〕130号);
(6)《黑龙江省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黑价规〔2017〕4号);
(7)其他有关的财经法律、法规、政策。
2、成本监审
近年来各项殡葬基本服务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都呈上升趋势,如遗体接运车辆油价运输成本、火化因油价上涨、维护更新等相关费用均有所增加。通过成本监审机构对殡葬服务单位望奎县殡仪馆成本的全面细致的审核,能够清晰呈现殡葬服务真实成本状况,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科学合理的殡葬服务价格提供准确依据。
3、社会承受能力
综合考虑本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以及低收入群体保障情况和周边市县收费情况,平衡殡葬服务单位运营需求和群众负担能力。
(二)拟定价格调整方案
1、现行收费标准
(1)遗体接运费:福田商务车150元/具、次。
(2)遗体存放费:252元/具、天。12小时以内(含12小时)按半天计算,超过12小时但不超过24小时按1天计算。
(3)遗体火化费:普通炉240元/具。
(4)骨灰寄存费:100 元/盒/年。
2、成本监审情况
(1)遗体接运单具定价成本250.42元/具。
(2)遗体存放单具定价成本229.70元/具/天。
(3)遗体火化单位定价成本433.37元/具。
(4)骨灰寄存成本单位定价成本140.04元/盒/年、单位定价成本11.67元/盒/月。
3、拟调整收费标准
鉴于各项目收费实际成本与收入的差异,总体盈亏可相互弥补,对经营单位影响有限,并结合参照周边市县的收费标准情况,收费标准遗体火化费普通炉240元/具;遗体存放费230元/具、天,12小时以内(含12小时)按半天计算,超过12小时但不超过24小时按1天计算;骨灰寄存费10元/盒/月;遗体接运费150元/具、次,县城区外(零公里以外)及县外每公里加收2元,车辆高速产生的过路费由家属承担。
五、听证会其他事项
听证会参加人持会议通知,旁听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新闻记者持记者证,于2025年4月14日上午8时45分前入场完毕。
本次价格听证会的定价听证方案要点,已在望奎县人民政府网站 公开。市民如有意见或建议,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向望奎县发展和改革局反映。
政策咨询电话:0455-6461985(工作时间接听)。
电子邮箱:wkfgwbgs@163.com。
特此公告。
望奎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