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营商环境,满足经济开发区企业职工通勤需求,根据望奎县运输公司《关于申请恢复环城公交原电梯厂站点的请示》,经我局审核研究,拟同意望奎县运输公司所属环城公交线路恢复原审批电梯厂站点。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线路与站点基本情况
望奎县环城公交线路于2012年经审批开通,原起点站点为交通街电梯厂,后因线路调整至原收费所。近期电梯厂区域已发展多家企业,其中黑龙江省锟龙泽医药有限公司为经济开发区重点招商引资企业,职工通勤需求突出。
二、公示事项
同意望奎县运输公司在环城公交线路恢复交通街电梯厂站点,优化线路停靠布局,保障沿线企业职工与群众出行便利。
三、公示期限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6年3月23日至2026年3月28日。
四、意见反馈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电话或电子邮件向望奎县交通运输局审批股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相关证明材料。
联系单位:望奎县交通运输局审批股
联系电话:15645533333
附件:附原线路图

望奎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3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