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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隐患监督举报公告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24日

为规范瓶装液化气经营、配送、安检工作,严厉打击黑气窝点、违规气瓶流转、不落实随瓶安检等各类安全隐患,畅通群众监督渠道,现将燃气领域举报方式公示如下:

可举报违法事项:

1.无资质个人/网点私自售卖液化气(黑液化气、黑送气);

2.使用超期未检、报废、翻新气瓶充装、换气;

3.供气企业不执行随瓶安检、入户安检,安检走过场;

4.禁止在高层建筑、地下半地下室、车库等密闭空间使用液化石油气。

5.禁止在民居、车库、简易房大量存放气瓶;

6.非法运输气瓶、私自倾倒瓶内残液、倒罐分装燃气;

7.餐饮场所违规存放、使用液化气存在安全隐患;

8.强制捆绑气瓶买卖、不合理收取气瓶押金、乱收费。

监督举报电话0455-6876021



望奎县公用事业指导服务中心

2026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