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隐患监督举报公告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24日
为规范瓶装液化气经营、配送、安检工作,严厉打击黑气窝点、违规气瓶流转、不落实随瓶安检等各类安全隐患,畅通群众监督渠道,现将燃气领域举报方式公示如下:
可举报违法事项:
1.无资质个人/网点私自售卖液化气(黑液化气、黑送气);
2.使用超期未检、报废、翻新气瓶充装、换气;
3.供气企业不执行随瓶安检、入户安检,安检走过场;
4.禁止在高层建筑、地下半地下室、车库等密闭空间使用液化石油气。
5.禁止在民居、车库、简易房大量存放气瓶;
6.非法运输气瓶、私自倾倒瓶内残液、倒罐分装燃气;
7.餐饮场所违规存放、使用液化气存在安全隐患;
8.强制捆绑气瓶买卖、不合理收取气瓶押金、乱收费。
监督举报电话0455-6876021
望奎县公用事业指导服务中心
2026年7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