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市人大常委会农林委主任委员、常委会机关一级调研员刘士军率调研组到我县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黑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落实情况进行调研。县委常委、副县长邓吉喆,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姜久志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调研组先后深入我县东升乡厢黄前头村东泉子屯、海丰镇恭三村何家炉屯侵蚀沟治理项目和望奎妙香山风电项目现场,通过现场查看、听取汇报等方式,详细了解了我县水土保持工作具体做法、相关措施和工作成效,并对我县水土保持工作进行了交流探讨,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邓吉喆向调研组一行汇报了我县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黑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情况,各相关部门分别进行了汇报和交流发言。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黑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正式实施以来,望奎县委、县政府坚决担负起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黑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管理、注重效益”的工作方针,以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为主线,以生产建设项目监督管理为重点,以完善制度、强化管理为主要措施,精心谋划,真抓实干,形成了适应新形势的水土保持监管模式。县域内人为水土流失增加趋势得到全面遏制,各项治理取得显著成效,水土保持工作进入了依法发展的新阶段,为生态安全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调研组对我县《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黑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及侵蚀沟治理情况给予充分肯定的同时,指出,水土保持是一项重要的基本国策,也是一项保护生态、利国利民的民生工程。要求我县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主动担当作为,采取科学有效措施全面抓好水土保持工作;要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水土保持意识;要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完善执法工作机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努力推动望奎县水土保持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