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望奎县城镇管道燃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望奎巨能生物天然气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健全价格形成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黑龙江省定价目录》《黑龙江省城镇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管理办法》等规定,通过成本监审和公开听证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经县政府依法审定,现就我县城镇管道燃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终端销售价格
终端销售价格为居民每立方米3.80元,非居民为每立方米4.50元。居民价格按照《望奎县城镇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实施方案》执行。
二、优惠政策
对城市低保户、特困人员的第一档居民气价按居民终端销售价格减免5%计收。其他优惠政策,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三、建立目录清单制度
经营企业要建立目录清单,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内容,建有门户网站的,要同时在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望奎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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