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要闻动态>公示公告
望奎县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科技试验示范场所遴选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06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部署,高质量完成本年度农技推广目标任务,充分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引领作用,打造标准化、可观摩、可推广的农业科技示范场所。结合我县农业产业结构、种植布局及生产实际,现就开展2026年望奎县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公开遴选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稳定粮食生产、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业提质增效为主线,聚焦玉米、大豆、水稻、鲜食玉米、设施瓜菜等我县主导优势产业,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全面提升全县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与科技支撑能力。

二、遴选数量

全县2026年计划公开遴选县级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6个。

三、遴选范围

在望奎县辖区内,依法注册登记、经营运行规范、诚信守法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生产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四、申报条件

(一)主体资质

经营主体证照齐全,无失信记录、无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土地经营权合法稳定,自有土地或签订规范土地流转合同,地块权属清晰,无权属纠纷及矛盾隐患。经营负责人责任心强,能够主动配合农业部门开展试验示范、现场观摩、技术培训、材料上报等相关工作。

(二)场所规模

玉米、大豆、水稻、鲜食玉米等示范场所面积500亩以上,棚室生产示范场所要求温室10栋以上。

(三)基础条件

适宜机械化作业、标准化管理,区域代表性强。示范场所便于开展现场观摩、技术培训、现场教学等活动。具备规范标牌布设、田间观测等基础条件。

五、主要工作任务

(一)开展技术试验示范。严格按照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制定的技术规程,落实主推技术示范,确保技术落地见效。

(二)承接观摩培训活动。承接技术人员、科技示范主体现场观摩、培训等活动。

(三)规范完善档案资料。完整留存田间影像、活动开展等佐证材料,按时完成数据报送。

六、遴选程序

(一)自愿申报。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或种植大户,对照方案要求自主申报,如实填写申报表,准备相关佐证材料,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交申报资料。

(二)乡镇初审推荐。各乡镇人民政府对申报主体资质、地块条件、经营实力、信用状况进行初步审核,择优筛选符合条件主体,出具正式推荐函。

(三)县级综合评审。由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组成评审工作组,严格对照遴选条件进行全面评审。

(四)公示签约。综合评审确定拟入选示范场所名单,面向全县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2026年县级科技试验示范场所,实行制度化、规范化管理。

七、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

1.乡镇推荐函;

2.《2026年望奎县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申报表》;

3.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土地流转合同或土地权属证明材料。

(二)报送时限

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26年5月9日,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三)报送地点

望奎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联系人:李丹丹联系电话:0455-6463860

附件1:2026年望奎县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申报表

附件2:推荐函

望奎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5月6日